临潭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
4月20日,临潭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山梅兰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会议审查批准了临潭县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细化调整方案(草案)报告,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022年度重大环境事件处理情况的报告、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,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法制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,审议通过了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(草案),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。山梅兰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,被任命人员作了表态发言,并向宪法进行了宣誓。
山梅兰指出,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预算管理制度,提高预算编制的预见性、准确性和预算约束力。要研究分析全年预算执行情况,准确把握经济形势,充分挖掘可用财力,优化支出结构,增强基本民生、重点领域支出的保障力度。要严格预算绩效考核,强化绩效评价成果运用,促进各级各部门增强绩效意识、责任意识,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,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,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,立足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战略定位,稳固提升临潭生态环境质量。
山梅兰要求,县人民政府要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性具体任务,按照《临潭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(2021-2025)》狠抓落实,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。要全面做好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的相互衔接,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好社会效果,带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持续提升。要做好法治政府基础工作,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内设法治机构建设,强化全县普法工作,提升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专业水平,以高质量的法治政府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,县相关部门负责人,部分乡镇人大主席、代表列席会议,会议邀请了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参加。
记者 丁海龙